陆河法院快速执结外地民工受伤案 民工获赔26万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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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6 16:54:04 | 作者:赖燕珍 张秋玲


陆河法院快速执结外地民工受伤案

民工获赔26万

 

近日,陆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快速出击,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受伤的农民工徐某拿到了全部的赔偿款。

2016年3月,被告蒲某经介绍雇佣原告四川同乡赵某到陆河工业园区某汽车制造厂厂房消防工程项目做小工,原告赵某在上述工地与工友朱某抬钢管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经广东中法司法鉴定所鉴定为玖级伤残。因双方协商不成,原告赵某将被告蒲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蒲某赔偿原告赵某劳务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蒲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为此在2018年9月1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的当天,陆河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官赶赴深圳找到被执行人蒲某和深港公司负责人,从情、理、法的角度明理释法,并阐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艰苦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蒲某接受了执行法官的规劝,并承诺7天内将赔偿给申请执行人赵某劳务受害纠纷的案款26万余元一次性支付。此次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不辞辛劳、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帮助民工全额快速执行到位,切实保障了民工的合法权益,更加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汕尾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