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法院院领导到基层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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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庭建设水平,2024年2月19日,陆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炯峰带队到河口法庭和水唇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其他院领导陪同。

高炯峰一行详细了解法庭案件办理及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并与法庭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听取基层法庭参与诉源治理、诉调对接、矛盾纠纷排查的情况汇报,深入了解基层法庭的创建工作情况。高炯峰对基层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高炯峰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要依靠党的领导。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二要强化诉源治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作用,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积极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司法不缺位”。三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