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采取“纸上对话”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涉聋哑人士抚养费纠纷案,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谢女士是一名聋哑人,与罗某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二人在共同生活中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分居。2022年1月,谢女士诉至法院。其要求离婚并抚养婚生孩子,由罗某支付抚养费每月1000元至婚生子十八周岁。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谢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因罗某未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谢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执行干警通过阅卷了解到本案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主动上门到其家中进行调解。因申请执行人谢女士系聋哑人,执行干警便通过纸笔与其交流,缓解其情绪并倾听其意见。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执行干警及谢女士家人的见证下,罗某及时将抚养费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谢女士,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近年来,面对特殊的案件当事人,陆河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多项便利的司法服务,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下来,陆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将司法为民、人文关怀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