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6·26国际禁毒日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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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禁毒普法教育,提升司法公信力,使在校学生懂法、遵法、守法、用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6·26”国际禁毒日当天,我院在陆河外国语学校多媒体室开展了一场涉毒案公开审判活动。该校师生和被告人家属等近四百人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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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走进校园庭审的案件是一起彭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作为涉毒案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该案由我院院长卓俊鸿担任审判长,陆河县检察院检察长邱少瑶出庭支持公诉。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彭某某当庭认罪并充分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悔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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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让学校师生近距离接触庭审,得到了师生们的高度好评,该校师生均表示今天的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使学生比较直观地认识到涉毒的巨大危害性,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从而提高他们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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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真实庭审带到校园,通过以案析法、以案普法,用实际案例警醒在校师生,提升了青少年学生防范毒品侵害的意识,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意义,达到禁毒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