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陆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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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陆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汕尾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26日,汕尾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陆河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求

陆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有序推进各项整改项目进程,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陆河法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把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院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陆河法院党组深入分析,充分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保障、整改步骤、时间、方法、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及措施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整改任务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严把时间节点,强化督导检查,全局联动,确保整改实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制度上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促进工作的发展,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警管党向纵深发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1)践行“公正司法”还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审判业务部门全体干警通过开展学习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升自我修养,发扬审判团队精神,实实在在践行“司法公正”,并建立学习台账。二是建立案件判质量监督机制。制定《陆河县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规范法官权责,统一裁判标准,规范审核批准程序,执行工作纪律,保证审判质量效率。三是对巡察指出的两宗案件主办人进行诫勉处理。

2)司法运行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人民法院组织法》。进一步提高了每个员额法官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的熟知熟悉程度,规范审判委员会的运行。二是充分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陆河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审判职责和履职保障,提升了办案法官的责任感、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三是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陆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审委会工作职责,规范审委会运行。并通过提请人大免去一名审委会委员,使审委会委员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审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3)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保障基层法庭有效运转。重新启用水唇法庭,安排一名员额法官及审判团队加强对水唇法庭的建设,就近就地方便群众诉讼,现已选拔并提请县人大任命一名副庭长负责水唇法庭日常审判事务,加强基层法庭便民利民的前沿作用。二是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制定《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暂行规定》《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的暂行规定》《陆河县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五十条措施》《保障残疾人诉讼指南》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为民办事、为民服务。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研讨等形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健全完善党组学习制度,制定每月学习计划,确立了每周一为系统学习政治理论时间、每周五为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方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经常性开展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学习常态化。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学习党组工作的流程和规定。二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中共陆河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定时召开党组会。会前按程序收集议题并经分管党组成员和党组书记同意,保障党组议题的可行性和针对性,由党组秘书汇总后在会前将议题发至班子成员。会中讨论时,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会后由综合办公室编发会议纪要,充分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规程。

3.履职担当有待加强

1)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标准、严要求的落实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二是加强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线上线下查控,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网络账户资金,及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车辆等财产全部进行处置。

2)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六项规定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围绕“全面公开、为民公开、层级公开、监督公开”的原则,加大司法信息公开力度,使司法信息公开做到合法、有序、高效,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已有序运行。

3)司法办案质量效率仍需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陆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强化审委会指导审判作用。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出台《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中适用和解的暂行规定》《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暂行规定》《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2021年陆河县人民法院长期未接诉讼案件专项治理方案》《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暂行规定》《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操作指引》《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的暂行规定》等制度,确保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4)执行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暂行规定》,不断提高办案流程的时效以及办案流程的规范性,努力构建执行办案流程机制。二是出台《陆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清理整改工作方案》《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严格按照制度管理执行款物。建立执行款物台账。对于应退未退的执行款,已全部进行了清理。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行到位率。出台《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效能。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到执行交付现场进行监督,加大执行公开力度。

5)诉讼费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3年1月至2021年12月诉讼费应收未收清理工作已按照要求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制定《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交申请的实施办法》《陆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讼费用收退管理工作的规定》等关于诉讼费缓、减、免、收、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管理。

(二)纪律建设不够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1)“关键少数”律己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律己不严“关键少数”的干部进行了诫勉处理,并在所在支部进行通报,达到了警示作用。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引导。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违法违纪干警现身说法、组织庭审观摩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引导教育全体干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树紧树牢干警底线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警管党向纵深发展。

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加强规范我院奖励规定。严格审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办公办案开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现象。

2.纪律建设有待加强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同时其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做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党组成员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做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大专题研究频次,做到坚持党风廉政学习三保证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效果。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在党组会议明确强调述职述责述廉报告须由本人亲自撰写,杜绝他人代笔的情况。三是加强对支部工作的领导。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关于党支部工作汇报,不定期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院党组对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指导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利用主题党日和专题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要求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陆河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三是发挥监督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3.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定《陆河县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实领导主体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二是落实裁判文书归档领导责任制,要求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及时对已判案件文书归档,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档案室工作,并对裁判文书进行信息化扫描。三是启动问责程序。对一名法官作出了批评教育处理,并依法依规对案件出现的错误进行纠正到位。

4.财务管理存在短板

1)预算执行不严谨

整改情况:分析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预算安排合理性和预算执行规范性,调整优化预算安排规模和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

2)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情况,核实相关原因和对应人员,报销材料不完整的支出项目已由相关报销人补齐报销材料和相关情况说明,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支出已由相应审核审批人员重新对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并补充审批手续。二是修订完善《陆河县人民法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陆河县人民法院培训费管理办法》《陆河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陆河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陆河县人民法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和相应的资产签领、交回表单。二是对现有资产进行清查,按规定进行处理。

4)应收未收和费用支出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11月向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补充收取履约保证金,新签订合同已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二是核实相关情况,对本院各项活动进行合理区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支出管理制度,合理列支活动经费,严格审核审批流程。

(三)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1.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重新深入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文件,提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把握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规定。二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明显效果,并形成了整改问题责任清单,为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基础。

2.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1)机关党委选举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机关党委的会议记录。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提升党组织建设的业务能力和专业能力。加强对党务工作者党务业务培训。

2)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谈心谈话,每月开展一次支部大会学习,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在每月的支委会或支部大会上,组织了支委班子成员或全体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明确支委会委员职责,加强支部理论学习。

3)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各支部专人负责党组织工作。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台账,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专题党课、主题党员日活动等健全记录台账,完善台账的归档。二是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工作培训学习,由机关党委对各支部负责党组织工作的同志进行党员发展工作的专题培训,提升了发展党员的规范性。

3.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机构改革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内设机构副职任命事宜,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对条件成熟、符合标准的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对条件成熟的人选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补齐空缺。

2)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轮岗交流机制,制定出台《陆河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方案》。二是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开展近亲属任职排查工作。三是针对我院非公务员占编问题进行整改。 

3)干部队伍建设较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运用职级晋升空间,加快对符合条件的干部组织晋升,加强后备干部储备,着重统筹谋划干部队伍长远建设。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已调整3名业务骨干到基层法庭锻炼,二是运用各项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并将肯干事、能做事的干部作为提拔任用的优先考虑对象,积极推动干部队伍的统筹谋划,不断优化和加强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三是做到生活待遇留人,积极解决干部职工的生活困难,消除后顾之忧。

4)干部工作基础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没有审核把好关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了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指导,安排政治部专人负责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审核,做到具体工作有人做,审核工作有专审,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和纪实材料,防止再次出现纪实材料不严不实的问题。三是组织加强政治部人事干部的专业技培训,大力度、大范围培育业务骨干力量,参加市委和县委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的培训,鼓励支持人事干部积极参与专业考试,提升业务知识能力,扎实工作基础。四是制定学习计划,持续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完善干部知识架构的更新升级,实工作基础。

三、持续巩固成效,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持续坚定理想信念。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司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院司法事业发展上来,全面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持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干部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着力打造一支吃苦耐劳、和谐包容、团结奋进的干部队伍,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欢迎来信、来函、来电或通过邮件如实反映。电话0660-5600682;地址: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X004公路昂湖凹路段陆河县人民法院,邮编:516700;电子邮箱:swlhfyzgk@163.com

 

 

                                            中共陆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