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我院机关党委被中共汕尾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陆河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在中共陆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法院党组直接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基层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通过五个“好”行动,机关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干警的向心力、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一是发挥组织优势,领导班子好;二是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队伍好;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好;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工作业绩好;五是强化矛盾化解,群众口碑好。
下一步,陆河法院机关党委和全体党员干警将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以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永争一流的发展追求、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陆河打造美丽大花园、实现绿色新崛起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汕尾融湾强带、建设成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及对标深圳市先行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