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陆河县农商行组建工作,加快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步伐,改善金融环境,建设诚信陆河,促进经济发展,陆河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雷霆出击,亮剑执行难,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2018年4月28日下午,我院执行局对一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陆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某某在限期内未能自觉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本院遂启动主动执行程序。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与其联系沟通协调,被执行人陈某某承诺在期限内先行履行200万。但期限已过,被执行人并未能向申请执行人偿付200万。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于4月28日下午将其拘留送押。 此次火速拘留,共历时18小时,给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以强大震慑力。 敦促! 法院再次敦促不良贷款欠款单位或欠款人,应主动归还欠款,遵守社会公德,重塑社会诚信,维护良好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