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卓俊鸿同志为陆河法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为代院长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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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上午,陆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县人大二楼会议室举行,代主任余加瑞主持会议,副主任林玉红、郑建忠、黄丕朕、练少周、叶佐超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罗炳新、副县长范秉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范利权、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林俊以及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财政局、河田镇政府、县人大各工委(办)和各镇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陆河县国有资产整合方案的函》;听取和审议《2016年第二批、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安排方案的函》;听取和审议《潮惠高速连接河东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含征地拆迁)PPP建设实施方案的函》。   会议还以票决方式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王春变同志辞去陆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免去其陆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接受陈汉明同志辞去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免去其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卓俊鸿同志为陆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并决定其为代理院长;任命邱少瑶同志为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并决定其为代理检察长。(陆河县人大网)2016101105052146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