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释法促履行 十年矛盾终化解——陆河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土地物权保护纠纷案

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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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陆河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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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与黎某的土地权属纠纷长达10年,历经多次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2020年,苏某又将黎某诉至陆河法院,请求黎某对其单独所有用地43平方米停止侵权。陆河法院经审查并委托陆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实测,结合相关事实依法判决黎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拆除其在苏某宗地红线内临时搭建的棚,并将土地返还给苏某。宣判后,黎某不服,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判决生效后,黎某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苏某遂向陆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黎某还多次到纪委监委举报相关部门,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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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由陆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炯峰担任执行法官。收案后,高炯峰院长及时了解案情,与被执行人黎某积极沟通,劝其主动拆除,但黎某态度强硬一直不愿拆除。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高炯峰院长与执行干警反复梳理案情,多次实地查看现场,又多次找到黎某释法说理,从诚实信用、邻里关系、法律后果等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拒不拆除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意配合法院工作、主动拆除铁皮房、恢复土地原有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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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之际,黎某与苏某又因宗地红线划分问题产生了矛盾,拆除进度再度搁置。高炯峰院长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协调,并邀请河田镇政府及城北居委会干部到场一并做双方思想工作。2023年3月28日,在陆河法院、河田镇政府、城北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执行和解,并约定了公用巷道、互相配合办证等问题。当天,黎某按要求将剩余铁皮房拆除完毕,双方当场签署了协议书和结案确认书。至此,这起长达10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实质化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