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件代表建议,最高法交出怎样的“答卷”

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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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办理建议作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综述


人大代表建议,汇聚的是民声,反映的是民意。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271件,共涉及29个代表团743名代表,其中代表单独提出198件,联名提出72件;以代表团名义提出1件。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配合制定或修改有关法律,制定或修改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这些方面最受代表关注。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将办理建议作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作为持续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以查找问题、改进工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效。



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6件重点督办建议


2018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回应了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切。


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湖北团张凤英代表、湖南团刘德辉代表、山东团王士岭等15名代表、黑龙江团孙斌代表、江西团冯帆代表、北京团阎建国代表提出的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的6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办理。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被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牵头单位。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担任组长,专门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将建议办理工作与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工作紧密结合。


6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重点督办建议座谈会,邀请提出建议的张凤英、刘德辉、王士岭、冯帆等代表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等9家单位参会。


这是一次让各方都“收获满满”的会议。会上,代表们进一步提出建议的具体考虑,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进程,各部委交流了协办工作的具体安排。


自6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由院领导带队负责的6个巡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兵团三级法院开展为期数月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同时将办理重点督办建议和督导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巡查组每到一处,均邀请当地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此外,在邀请提出建议和关注执行工作的代表参加“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视察活动、参观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同时,还指导各地法院邀请代表参与见证执行,参加“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


代表建议真正得到落地实施。比如王士岭等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推广实施山东蒙阴县人民法院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予以推广。


建议办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主办单位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征求、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有关方面的意见,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许多代表所关注的。北京团杨万明、高子程等16名代表,天津团高憬宏代表,福建团陈家东等11名代表,江苏团何健忠代表,广西团黄超代表,四川团何学彬等16名代表都提出了关于此的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会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会同中国侨联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会同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的意见》,会同司法部印发《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有1258个法院接入统一在线调解平台,平台入驻特邀调解组织2472个、特邀调解员18229名,全年在线化解纠纷53345件。


针对设立诉前调解程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在召开调解前置程序研究课题研讨会的基础上,专门召开调解前置程序改革专题交流座谈会,邀请提出建议的杨万明、高子程、尚金锁等8位代表、相关专家学者及有关协办单位等参会。



完成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黑龙江团石时态代表、福建团郑奎城等5名代表、广东团朱列玉代表、湖南团秦玥飞代表、贵州团余必丽、郑传玖代表、澳门团林笑云等5名代表等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议。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审议,获高票通过。


与此同时,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向全国人大提交人民陪审员法立法草案,并全程参与草案修改工作。2018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以专门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成果。


在做好法律颁布后的实施、培训、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配合司法部起草《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起草《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建议稿)供司法部参考。


2018年8月,《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正式公布,进一步规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原则、选任机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内容,推动法律的实施。研究制定了法律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起草工作。



加强二次反馈工作


答复不等于办结。最高人民法院对答复中的承诺事项,加大跟踪力度,继续推进落实,及时向代表通报最新成效。


针对2017年河北团周光权代表提出的高度关注对信用卡透支行为处理异化现象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答复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办理。


2018年4月邀请代表参加专家论证会,当面充分听取意见,并对代表意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年7月,邀请代表及专家学者共同列席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再次听取并采纳了代表的合理化意见。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正式发布。周光权代表对建议办理的跟踪落实力度给予高度肯定。


最高人民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以查找问题、改进工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效。加强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加强日常督办,随时跟踪办理进度。加强办理工作的精准化,强化办理的针对性,避免格式化、一刀切。同时,不断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信息化,交办、办理、审核、督办等环节实现全程网络运行。


只有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才能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电话电邮、短信微信、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上门走访、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与代表153人次开展沟通,代表满意率达100%。




记者:王俏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