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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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下午,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的“陆河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李招军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县人大、政协、检察院、公安局、宣传部、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卓俊鸿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首先通报了去年以来陆河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简要情况,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我院下一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具体部署。 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李招军传达了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我县执行难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加强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县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的作用。三是要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执行案件效率和社会效果。四是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的新格局。 最后,他强调,解决执行难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力争提前完成“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为建设法治陆河、平安陆河,实现陆河跨越发展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