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1523委评1号公告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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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18)粤1523委评1号

本院定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10:30时在本院司法委托管理办公室505摇珠选定委托评估机构,对以下案件的相关财产进行评估:

执行案号:(2017)粤1523执161号

申请人:陆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执行人:戴赵明、戴启伟

评估标的物:被执行人戴启伟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的房地产(深房地字第2000610106号)进行评估。

请本次轮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代表深圳市龙房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准时参加。欢迎案件当事人和案件承办人员到场监督。

特此公告

 

 

一八年三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