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陆河法院:上门立案解民忧 让司法更有温度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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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陆河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近日,一男子携带其姐姐叶某妹的起诉材料,来到陆河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法官查看其起诉材料后,发现授权委托书不完善且诉状无叶某妹本人签字,经了解得知叶某妹已年过七旬,也因患病不能亲自到法院办理立案等相关手续,立案法官当即决定,为叶某妹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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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下午,立案庭庭长李明忠带领立案庭工作人员来到叶某妹家中,向其核实相关情况,得知立案的真实性后马上进入立案程序,并耐心指导叶某妹在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等文书上按捺手印。办理完立案手续后叶某妹的亲属真诚地握住法官的手并说道:“谢谢你们上门服务,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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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是陆河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诸多便民举措之一。下一步,陆河法院将继续全力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在立案、诉讼、执行等多个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的同时,更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温度。